1、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、安全、環保、職業健康的工作管理,認真檢查對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、生產環保、勞動保護政策,法令、規定和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,經常分析全廠EHS等情況,定期向上級領導匯報。對EHS科的EHS管理工作負責。
2、組織制訂、修訂和審批EHS科的EHS規章制度、操作規程、作業指導書,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。
3、組織制訂企業EHS工作年度計劃。
4、組織部門員工的業務培訓,不斷提高安全、環保管理人員的技術素質。
5、組織全廠EHS大檢查及不定期的現場檢查工作,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計劃,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,有權停止其工作進行,并立即向領導匯報。
6、負責工傷事故和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,監督檢查“四不放過”原則的執行情況,協助制訂防范措施,督促按期完成。
7、會同有關部門簽發、審批特種作業證。
8、組織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大修工程、新產品項目的“三同時”工作。
9、負責收集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、標準等的信息;組織車間、生技、倉庫等科室對從業人員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、標準及其他要求等方面進行宣傳和培訓;每年組織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、標準及其他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符合性評價,消除違規現象和行為。
10、對承包商資格預審、選擇、開工前準備、作業過程監督、表現評價、續用等進行管理,建立合格承包商名錄和檔案,并與選用的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書。
11、會同供應科對供應商制定資格預審、選用和續用標準,并經常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。
12、負責污水處理相關工作的正常開展,確保污水達標排放。
13、負責公司噪聲、廢氣、廢水、固廢等日常監督檢查、定期監測等,以及固廢的委外處置等工作。
責任人(簽字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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